哥本哈根專題—為哥本哈根會議打強心針 美將規範6大溫室氣體 2009/12/09-蔡馥謙
美國環保署(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;EPA)頒布正式裁定宣稱,包括二氧化碳在內的6種溫室氣體,經科學證實會對人體造成危害。這將允許歐巴馬(Barack Obama)政府利用清淨空氣法案(Clean Air Act),嚴格限制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。
外界分析,歐巴馬先前曾希望國會儘速通過減排新法,但由於該法案流程受阻,恐延宕至2010年才能展開辯論。因此歐巴馬政府借助EPA的危害裁定,傳遞政府減排的決心,如果立法無法成功,就訴諸監管手段,此舉等於向參議院施壓,迫使其採取行動。
與美國總統歐巴馬(Barack Obama)關係密切的自由派重要智庫美國進步中心(Center for American Progress;CAP)氣候戰略主管Daniel Weiss也表示,歐巴馬政府計劃展現決心,藉採取具體作為,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。
Weiss更透漏,EPA宣布裁定一事發生在哥本哈根會議前夕並非巧合,而是希望彰顯美國在減碳方面所做的努力,藉此讓許多認為美國在這方面不夠積極的國家改變想法,也讓將親赴丹麥參加大會的歐巴馬更站得住腳。
EPA署長Lisa Jackson表示,該署已獲政府授權,有義務合理地推動降低溫室氣體排放,無需等到法案立法完成。預期2010年初,針對輕型汽車的碳排放新法規就會出爐,隨後逐步限制燃煤電廠及煉油廠等「溫室氣體大戶」的排放量。
但用監管而非立法手段來削減碳排放的決定,已引起某些企業及共和黨人士反彈。甚至有分析師表示,EPA採取的行動可能較哥本哈根會議上達成的任何協議,對美國經濟帶來更直接迅速的衝擊,尤其是發電廠、運輸業及重工業等產業更是首當其衝。
美國的態度絕對是哥本哈根氣候大會能否達成新協議重要關鍵,許多國家都曾表態希望美國加強其減碳目標,歐盟(EU)官員表示若美國增加對發展中國家的減排援助,歐盟也可能提升其減排幅度。外界普遍看好美國EPA的大動作,認為這對哥本哈根氣候會談有正面影響。
此外,根據路透(Reuters)取得的文件顯示,大陸、巴西、南非和印度聯合發表的草案文件中提及,4大個發展中國家希望全球氣候協議能在2010年6月前達成。也有國家希望將達成協議的截止日期定在2010年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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